判決書指出,莊女和其丈夫為青梅竹馬,但莊女指控在2人結婚之後,丈夫經常對她打罵,還因其「偏差性觀念」,不准她裝避孕器,致使她在懷孕之後必須進行人工流產,前後多達10多次。
莊女指出,丈夫懷疑她有外遇,竟偷偷地在她所騎的機車內裝設了GPS衛星定位器,用以監視她的行蹤,更私下調閱她的電話通聯紀錄。在忍無可忍下,她先離家出走,沒想到丈夫又經常打電話騷擾,去年她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但丈夫還是持續騷擾,因而被法院判處罰金。
由於多年來婚姻關係不佳,莊女到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一審判處2人離婚,但謝男不服提起上訴,並否認有所謂「偏差性觀念」。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2人的婚姻關係早已產生破綻,而就其破綻產生,雙方必須各負一半責任,因而判處2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