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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硬起來… 廢護漁南界 逼近菲12浬領海

自由時報/ 2013.05.2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林慶川/台北報導〕海巡署昨強硬表示,現已無所謂的「護漁南界」,只要是我國二百浬的專屬經濟海域,且在他國十二浬的領海範圍外,都是海巡署的護漁範圍。農委會主委陳保基也表示,他贊成廢除暫定執法線,願意與內政部協調、重新劃定,報請行政院核定。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審查「漁業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指出,台灣南部海域本來需要協商,既然菲律賓不承認我暫定執法線,政府就不該畫地自限,應全力護漁。

海巡署副署長鄭樟雄說,只要是我國二百浬的專屬經濟海域,且在他國十二浬領海範圍外,都是海巡署護漁範圍。

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要求海巡署代位求償。陳保基答覆,對「廣大興二十八號」的破損、修復、救助,願儘速從優給予最高額度,也請農業金融局處理無息貸款,政府會慎重考慮代位求償。

學者︰廢界 有弊有利

對於北緯二十度「護漁南界」的存廢,專研國際海洋法的國立海洋大學海洋法律所教授陳荔彤昨表示,廢掉護漁南界,我方漁船有可能因此直驅菲國領海外三十浬處捕黑鮪魚,屆時恐引爆更多海上衝突;另外,日後台菲談判劃界時,中線也可能被迫北移。

為何訂有護漁南界?陳荔彤解釋,九十二年間,因釣魚台漁業糾紛,政府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七十四條的衡平原則,自行在東海劃定一「暫定執法線」,供海巡署護漁之用,其原則是海巡署不越過執法線東邊護漁,之後,政府又在南方劃了一個護漁南界,名稱雖不同,但意義一樣。

陳荔彤分析,廢界有弊有利,弊的部分,菲律賓主張的二百浬經濟海域可達台中梧棲,而我國往南算二百浬經濟海域則到呂宋島,若以此計算,以後台菲談判劃界時,中間線可能會再往北移,對我方並不利。

陳荔彤說,利的部分,巴丹島以前應是台灣的,因為島上住民有很多是講台語,不知何時劃給菲律賓,而當時劃定護漁南界時,我方在巴丹島附近刻意向北凸起,是認為此島是菲律賓的,把護漁南界廢掉的另一個象徵意義,就是我方不承認巴丹島屬菲律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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