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今(20)日第二任任期就職滿週年,也是憲法規定立院可對總統提出罷免案的首日。台聯上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行「全民罷免馬英九」大會,列出馬英九政見跳票、傾中媚共、失業率攀升、物價飆漲等「十大罪狀」,正式宣告發動連署,在立法院提出罷免總統案。
黃昆輝說,馬英九最自誇的「清廉」,在黨內副總統和爭議人物來往密切,還有團隊核心人物包括林益世、賴素如都因貪汙事跡敗露而被起訴;而「兩岸牌」則是把投降當「和平」,把自我矮化當「務實」,兩岸和平和一中原則只換來了國際上的侮辱矮化,換來了台灣人性命的犧牲。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1/4提議,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但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
台聯列出馬英九「十大罪狀」如下:
一、政見跳票,欺騙人民,失信於民
二、傾中媚共、矮化主權
三、外交休克、國防休兵、國格淪喪
四、用人不當、貪污腐敗、賄選與弊案頻傳
五、經濟傾中、導致產業衰退、資金外移
六、失業率飆升、人民所得降低、油電雙漲、物價高漲
七、救災不力、掩飾疫情、核四續建、不顧人民生命安全
八、打壓新聞自由、戕害人權與民主
九、財政失衡、國家債台高築、債留子孫
十、稅制不公、貧富差距擴大、政策進退失據、製造社會階級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