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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益: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陸炤廷取得道路用地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20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道路用地:(1)高雄市鳳山區牛潮埔段447-3、699-1、704地號,權利範圍:1/1。(2)高雄市三民區建工段389地號,權利範圍:4600/10000。 (3)高雄市前鎮區愛群段1363-13地號,權利範圍:1/2。 (4)高雄市苓雅區正明段71地號,權利範圍:90/200。(5)高雄市鼓山區內惟段一小段1073地號,權利範圍:2/8。(6)高雄市楠梓區和平段二小段507-2地號,權利範圍:2/8。(7)高雄市三民區鼎新段631、649、623地號,權利範圍:15/100。(8)高雄市前金區博孝段765-1地號,權利範圍:1/3。(9)高雄市小港區中厝段317-1地號,權利範圍:400/1000。2.事實發生日:102/5/20~102/5/20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 高雄市鳳山區牛潮埔段447-3、699-1、704地號,面積共26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1,合計價款為$2,400,000元。(2)高雄市三民區建工段389地號,面積4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4600/10000。(3)高雄市前鎮區愛群段1363-13地號,面積12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2。(4)高雄市苓雅區正明段71地號,面積84.2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90/200。(5)高雄市鼓山區內惟段一小段1073地號,面積29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2/8。(6)高雄市楠梓區和平段二小段507-2地號,面積7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2/8。(7)高雄市三民區鼎新段631地號,面積1018.1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5/100。(8)高雄市三民區鼎新段649地號,面積8.8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5/100。(2)~(8)合計價款為$7,809,000元。(9) 高雄市三民區鼎新段623地號,面積149.8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5/100。(10)高雄市前金區博孝段765-1地號,面積18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3。(11)高雄市小港區中厝段317-1地號,面積62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400/1000。(9)~(11)合計價款為$5,048,202元,(1)~(11)合計總價款計$15,257,202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陸炤廷,為本公司董事長。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關係人取得後且已經主管機關核准得以容積移轉。(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a、趙秀玉:高雄市鳳山區牛潮埔段447-3、699-1、704地號,面積共26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1,取得日期:101/12/20,前次移轉價格:$2,400,000元。b、南仁湖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三民區建工段389地號,面積4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4600/10000。取得日期:101/11/23,前次移轉價格:$284,000元。c、鄭俊杰:高雄市前鎮區愛群段1363-13地號,面積12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2。高雄市苓雅區正明段71地號,面積84.2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90/200。取得日期:101/12/07,前次移轉價格:$2,505,000元。d、高麗娟:高雄市鼓山區內惟段一小段1073地號,面積29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2/8。高雄市楠梓區和平段二小段507-2地號,面積7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2/8。取得日期:101/12/07,前次移轉價格:$1,320,000元。e、劉瑄: 高雄市三民區鼎新段623、631、649地號,面積1176.8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5/100,取得日期:102/01/08,前次移轉價格:$4,220,810元。f、蔡孟如:高雄市前金區博孝段765-1地號,面積18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3,取得日期:102/01/15,前次移轉價格:$1,400,560元。。高雄市小港區中厝段317-1地號,面積62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400/1000 取得日期:102/04/17,前次移轉價格:$3,112,000元。以上13筆道路地前次移轉價格合計:$15,242,370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及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關係人取得之價格直接移轉至福益(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關係人取得之價格直接移轉至福益(3)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提供辦理建案容積移轉,增加建案的建築面積,進而提高公司獲利能力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2年05月20日22.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2年05月20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15,365,154元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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