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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行車沒罰則 入口設車阻 輪椅也被卡

自由時報/ 2013.05.1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謝佳君/新北報導〕新北市多處公園的入口都設置車阻,雖然阻止汽機車進入,但也波及殘障人士及嬰兒車等,設或不設、採用何種設計?都讓行政單位兩難。癥結是新北市沒有公園自治條例相關罰則,無法針對違規進入公園的車輛開罰,只好消極地設置車阻擋車。

公園的車阻,長期來爭論不休,公園的車阻雖然阻絕汽機車、自行車進入,但也波及無辜的輪椅族、嬰兒車、殘障人士代步車的進出。市議員江永昌及李坤城等人,建議改善車阻設計或全面移除,避免導致輪椅族、嬰兒車或代步車進出公園時「卡卡」。

研擬自治條例草案

農業局綠美化環境景觀處處長陳淵泉表示,新北市的公園管理辦法雖禁止車輛進入公園,卻沒有罰則,如有訂定自治條例的必要,會與公所研議,研擬公園自治條例草案送到市議會審議。

陳淵泉說,在尚未訂定自治條例之前只能道德勸說,呼籲民眾發揮公德心,勿將機車或自行車騎入公園,維護其他人享受綠地的權益,相關單位也會加強巡查、勸離;景觀處也請各區公所提報需要改善無障礙設施的公園。

但公所人員表示,不論是ㄇ字型、P型或其他型式的車阻,都被民眾批評;曾有市民投訴頭窄底寬的P型車阻像「妖怪」,讓人有壓迫感,反應不佳。

公所人員直言,新北市目前的公園管理辦法因為沒有罰則,表面上空有辦法,實際上卻「沒辦法」,口頭規勸的效果不佳,道德兩字只適用君子、不適用於小人;反觀台北市在多年前就訂定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對於未經許可駕駛或違規停放公園內的車輛可以開罰,台北市的公園車阻也因此陸續拆除。

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總幹事許朝富批評,不論是哪種設計的公園車阻,都是管理者將管理責任轉嫁到使用者身上,這些車阻早該移除,新北市應該明訂罰則,直接向違規騎機車進入公園的民眾開罰,避免波及殘障人士及嬰兒車,還給所有市民更友善的公園使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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