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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作地區特產作物 可獲補貼

中央社/ 2013.05.18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8日電)農委會農糧署指出,農地轉作地區特產作物,每公頃可獲新台幣2.4萬元補貼,但有相關作業規定,如採行列栽培,以利管理。

農糧署指出,為活化連續休耕農地及促進地方發展地區特色作物,自102年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由地方政府選定地區特產作物,再由中央與地方共同輔導推廣。

農糧署表示,為達到經濟栽培效益,會進行勘查現場認定及農民實際栽培作業需要,耕作時,雜糧作物可以不限定播種方式,但仍應採行列栽培,以利田間管理及採收,同時提升品質與產量,確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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