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哈娜控告英國平價時尚品牌Topshop侵犯肖像權,未經同意就把她的臉印在T恤上販賣,求償500萬美元(約台幣1.5億元)。
根據紐約郵報報導,蕾哈娜的團隊已與Topshop交涉8個月,但Topshop只願提出5000美元(約台幣15萬元)賠償,而且還擺出一副「不要就拉倒」的輕浮態度。
25歲的蕾哈娜已請律師到英國打官司,她的團隊已多次要求Topshop停止販售這款T恤,Topshop的回應卻是:「我們想賣就賣。」因為Topshop已向攝影師購買這張照片的使用權,英國的法律並不保障照片人物的肖像權。
蕾哈娜最火大的是Topshop的態度,Topshop已進軍美國,很聰明的沒在美國販賣這款T恤,否則就會違法。雖然知道在英國打贏的機會渺茫,蕾哈娜仍準備花費100萬美元的律師費,因為她認為這是原則問題,藝人應該受到保護。
Topshop的公關拒絕回應,不過內部人員透露Topshop只負責販賣,生產者其實是另外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