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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淹死狗 繫皮箱沉圳溝

自由時報/ 2013.05.1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驚傳狗兒疑似被繫在皮箱上、被人丟到大圳溝溺死的事件!

目擊者難過得不斷發抖

動物保護人士擔心皮箱內還有幼犬,動員人力搜索沿線水域,最後發現狗與皮箱卡在一處駁坎,皮箱內塞滿泡棉,狗兒胃內都是水。動保團體誓言要為無辜狗兒討公道,目擊狗兒在水中翻滾的動保人士說:「我難過得不斷發抖。」

由熱愛動物人士組成的「EmtTough生命急難救助團隊」(簡稱Emt),懷疑這隻不幸的狗兒遭人惡意丟入圳溝內淹死,他們帶著狗屍於台中與彰化找獸醫掃描晶片無所獲,打算調閱監視器找兇手。

生前落水 掙扎喝一肚子水

發現狗兒的是一名小姐,地點在大雅國中旁,狗兒當時看似已死亡,她擔心皮箱內有幼犬,透過網路求救。住大雅的吳小姐16日上午得知訊息,與劉先生、蕭先生等3人,沿圳溝搜索至晚間8時,在一處駁坎內,發現狗兒與皮箱在急流中翻滾。Emt李姓志工前天晚間10時趕至現場,會同環保局人員將狗兒打撈上來。

李姓志工分析說,目擊狗兒的人將照片傳給Emt時,狗兒好像被人用繩子繫在大皮箱,在湍急水中漂浮,但打撈上岸時沒有見到繩索,可能已脫落沖走。

他指出,從各種跡象研判,狗兒可能是被人惡意繫在大皮箱上,趁著近日大雨丟入圳溝,證據包括狗兒頸部的項圈還在,一般「死狗放水流」的人會取下項圈。另外,狗兒肚子都是水,生前落水的可能性高;狗對高度很敏感,不可能自己跳入水中。

顏姓網友說,每天都能看到一堆被棄養的生命無辜蒙難,「眼淚就像開了水龍頭一樣,止都止不住」。另一名網友祝福狗兒:「孩子,一路好走喔,希望你能在天堂當快樂的小天使。」

虐死動物 初犯最高罰50萬

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飼主或他人惡意虐待動物導致「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或2年內再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5年內如再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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