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發生至今已快3年,但房媽媽只要想起愛子慘死,眼淚仍是不聽使喚的落下,她昨天說「法院判給我再多錢,也換不回我兒子的命!我只想要他能回來,再陪我看看電視…」
房媽媽說,含辛茹苦將兒子撫養長大,兒子也努力為了這個家奮鬥,在華航一做就是15年,工作穩定、家庭和樂,突如其來的劇變,讓這個家庭瞬間破碎,寶貝兒子就這麼走了,賠償再多錢也沒有用。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D10機坪,99年10月8日中午發生華航員工遭撞死意外。判決書指出,桃園航勤員工李培育開電源車倒車,準備幫停在空橋的日航班機接電時,未注意依照桃勤秦姓指揮人員手勢,逕行倒車進場,撞死正在檢視機身的華航公司房姓維修員,導致傷重死亡。
李培育在案發後承認有疏失,房男的家人則請求包括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1800多萬元賠償。
最高法院認為,李培育在此事件中,負主要過失責任,應為8成,而被害人房男也「與有過失」,應負2成責任,昨判李培育和桃園航勤應連帶賠償房的父母、子女4人共806萬多元定讞。
而李培育涉業務過失致死罪的刑責部分,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7月,緩刑2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