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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波:依櫃買中心證櫃監字第1020200455號函發佈重大訊息。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17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5/172.公司名稱:捷波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12月20日董事會決議提列應收帳款呆帳減損新台幣4.37億元,屬處理程式第2條第1項第51款所稱重大訊息,唯因疏忽未依處理程式3條規定於事實發生日之次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依處理程式第9規定,櫃買中心處以新台幣參萬元之違約金。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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