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5/172.公司名稱:易福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誤植102年4月之營業收入,如更正後如下:102年4月更正前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NTD 327仟元102年4月更正後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NTD 3仟元102年4月更正前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NTD 339仟元102年4月更正後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NTD 15仟元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