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漁船遭菲襲擊案,我方所提的4項要求,最終僅「迅速展開台菲漁業會談」一項,獲得菲國的具體回應。但有外交官員私下評估,這項要求表面看似我方得利,實際上見仁見智,未來若真的簽署協議,我方漁民的作業可能受到更大的衝擊。
台菲過去經歷5次漁業會談,但最後皆無疾而終。
從現實層面來看,我方漁船設備精良、捕獲量較高,航程也比較遠,菲方漁船則相對落後,雙方在有爭議的海域上競爭,菲國完全無法與我抗衡,但「未來若劃清界線、訂好遊戲規則,我方未必得利」。
目前我方雖以北緯20度暫訂執法線以北海域,做為南海護漁界限,但受洋流及我國漁船近年作業影響,漁群數量已大不如前,不少漁民為了有更好的捕獲量,冒險越界進入有爭議海域、也就是執法線以南地區進行撈捕。這也是台菲漁船常發生爭議的原因。
外交官員認為,未來雙方若真的劃定界線,我國漁船一旦越界,在還未遭菲船驅趕之前,就會先面臨我國漁業署的開罰,屆時勢必將影響漁民作業模式。
外交官員坦言,依照國際區域性協定,只要漁船超過20噸,就必需裝置監控系統,我國漁船多半在15噸左右,雖不會強制要求,但不少漁船都儘量不去安裝,就算有裝置監控系統的船隻,也常常將系統關閉,避免讓政府單位清楚行蹤。
外交官員認為,台菲狀況不比台日,若比照辦理,我方漁民一些優勢可能消失,但他也坦言,在爭議海域簽署協議,這還是我方必需努力方向,制度化還是國與國解決爭議的正常運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