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2/5/16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轉投資TMP INVESTMENT LIMITED處分大陸轉投資東莞沛波電子有限公司之100%股權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不適用每單位價格:不適用交易總金額:人民幣6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東莞沛波電子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 2,76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變壓器、線圈等相關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加工及銷售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修正式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101年 新台幣(82,480)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101年 新台幣(79,738)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 2,760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東莞兆康電子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關係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預計處分損失為 NTD 4,869仟元 (此處分損失尚未經會計師查核)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協議交付,協議簽署確定後,仍須經沛波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後始得正式生效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係雙方協商評估後決定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參考2013年3月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為人民幣(18,384)仟元, 及鑑價公司出具之鑑價報告,由雙方協議股權買賣價格為人民幣500仟元,另東莞沛波與沛波集團之相關債權債務總計淨債務約為人民幣19,023仟元,則由買方以人民幣100仟元清償,東莞沛波所有對沛波集團債權債務,均視為清償而消滅。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後提報股東常會討論。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為避免東莞沛波持續虧損,而影響沛波集團之營運,故擬處分東莞沛波。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 9,316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05.33%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43.73%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55.70%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 8,100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91.58%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24.97%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96.22%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新台幣 (273,046)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