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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互設辦 文本獲初步共識

中央社/ 2013.05.16 00:00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16日電)陸委會今天表示,兩岸5月上旬已就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進行第2次業務溝通,雙方就協議文本草案架構進行討論,獲得初步共識。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秘書兼發言人吳美紅在例行記者會上主動指出,第2次業務溝通雙方就辦事機構設立、業務功能與範圍、辦事機構與人員保障及便利措施等議題交換意見。

吳美紅說,兩岸已就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互設辦事機構主要業務功能交換意見,包括經貿、旅遊、文化、教育、社會等各項協助與服務;並協助己方人民急難救助,如發生涉及對方的重大事故等事宜,將即時通報對方辦事機構協處。

雙方也同意,如有對方人民在己方境內遭強制措施限制人身安全與自由,除了要依據現有協議通知家屬及對方主管機關,也將通報對方辦事機構。不過,在探視議題上,雙方仍未獲得共識。

在保障及便利措施方面,雙方同意提供對方辦事機構及機構人員執行業務的必要保障及便利措施,相關細節將進一步溝通。

此外,這次商談雙方已就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的協議文本草案架構進行討論。

吳美紅稍後回覆媒體詢問時說,探視議題由於涉及到大陸內部法律,雙方各自都有主管機關,要做進一步協調,會再繼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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