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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掃射機艙 菲故意殺人

自由時報/ 2013.05.16 00:00
屏檢︰船身無擦撞痕跡 證明菲說謊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黃敦硯/台北報導〕法務部昨天公布屏東地檢署偵辦廣大興廿八號漁船初步調查報告,法務部認定「廣」船外觀並無明顯的擦撞痕跡,排除菲方先前聲稱為避免遭「廣」船撞擊,菲國公務船才開槍自衛的可能性。

由於我國已與菲國簽定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在記者會指出,本案為協定簽署以來,首件適用台菲司法互助協定的案件,菲國已原則同意我方調查團對嫌犯偵訊及測謊等鑑定程序。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指出,被害船員洪石成因頸部左下段貫穿性槍傷,造成左頸動脈、氣管、食道及第二至第六胸椎爆裂橫斷,主動脈和左右肺葉破裂,發生大量出血及氣胸、血胸,造成休克及呼吸衰竭死亡。

法醫研究所研判武器為高速或火力強大槍械,可能是機槍或步槍等武器造成,槍傷路徑方向為「由前往後、由上往下、由左往右」。

至於行凶的彈頭,刑事局和國防部鑑定為口徑七.六二mm彈頭,因菲國為美援國家,參考詹氏年鑑資料研判後,應以M十四步槍、M二四○及M六○機槍可能性較大,但不排除其他適用七.六二mm口徑槍枝所造成。

陳明堂表示,依國際法慣例,菲國公務船縱屬執行公務,也應先進行警告、登臨或行駛緊追權等程序,但菲船並未這樣做,反將槍口集中朝漁船駕駛座的機艙掃射,明顯有殺人故意。

至於案發地點海域,依「廣」船航程紀錄器顯示,仍為我國經濟海域,並未侵入菲國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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