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金皇會不良分子首惡曾O輝(男、39歲),夥同旗下成員邱O村(男、30歲)、曾O忠(男、31歲)、謝O祐(男、29歲)、王O忠(男、44歲)、邱O祥(男、36歲)、賴O玲(女、52歲)、柯O棟(男、54歲)等8人,共組詐賭、暴力討債集團,於101年8月起曾嫌等人以灌鉛之骰子及撲克牌為詐賭工具,施以詐術,讓賭徒陷於錯誤,對被害人進行詐賭,待被害人驚覺有異欲離開現場時,曾嫌等人即以恐嚇、逼迫、強押被害人簽立本票及借據,在進行暴力討債。曾嫌等人橫行苗栗地區,行徑囂張,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觸犯恐嚇取財、暴力討債案件10餘件,顯為治安毒瘤。
案經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洪清秀指揮,由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大湖分局)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偵辦,經長期蒐證,見時機成熟,於102年5月15日兵分多路,分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及檢察署所核發之搜索票及拘票,將嫌犯人拘提到案,並起出本票、賭具一批(灌鉛骰子27顆、撲克牌一盒、象棋二副)、計帳單、人頭電話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