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金管會破例:新舞台得繼續使用

中時電子報/汪宜儒、吳垠慧、邱祖胤、劉宗志/台北報導 2013.05.15 00:00
因為母企業中信金控全球總部要搬到南港,信義區總部大樓必須出售,大樓內的新舞台前途未卜。四位前文建會主委陳郁秀、曾志朗、申學庸、鄭淑敏共同召開記者會獻策,向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施振榮喊話,希望他出面募款給國藝會,買下大樓,保住新舞台。  依銀行法七十五條規定,銀行業者「不得投資非自用不動產」,因此中信金總部搬往南港後,信義區現址必須出售。不過,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昨天表示,金管會基於支持藝文活動,已同意中信金的新舞台可以繼續使用,不受銀行法有關銀行持有不動產須二分之一以上自用限制。  鄭淑敏認為可由國藝會出面,尋求企業捐款,一同買下大樓。「國藝會成立以來始終募款不力,若此時有個大目標,可以解決募款問題,也可保住新舞台。未來國藝會還可出租大樓,連文化部都可以進駐。」針對多位前主委的建議,施振榮透過新聞稿表示,如果社會期待國藝會發動向企業勸募資源,他將邀集董事會成員研擬可行的辦法,創造民間企業、政府和文化界三贏的局面。  文化部長龍應台昨天也表示,五月七日文化部行文北市府,了解到中信金十多年前向北市府申請都市計畫審議時,以設置文教設施「新舞台」作為大樓高度放寬的承諾事項。因此,未來即使易主,買主仍應受當初承諾限制,倘若新舞台有變更使用的計畫,也必須送都市計畫變更審議後方可進行。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