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司法委員會的決定還可以遭聯邦最高法院質疑,委員會主席暨最高法院院長巴波薩(Joaquim Barbosa)表示,有關辦法只是將最高法院在2011年5月通過開放同性穩定結合的決定有效行使。
根據新辦法,如果有公證處拒絕同性公證結婚申請,申請人應立即通報地方法院監察法官採取因應措施。司法委員會的決定將在「司法電子報」公布後生效。
據巴西公證處協會初步調查指出,最近1年至少1277對同性伴侶在13座首府的公證處登記穩定結合。
司法委員會公布新辦法前,同性伴侶要落實穩定結合須遵循公證處的作法,將穩定結合關係變成婚姻關係申請,則由公證處自行決定批准與否。
現在,公證處必須透過行政行為強制性將同性穩定結合關係變成婚姻關係。
同性民事婚姻也在巴西國會討論。巴波薩認為,等待國會分析有關議題讓最高法院的決定有效行使,根本無道理可言。
公證處協會主席巴謝拉爾(Rogerio Bacellar)指出,穩定結合與民事婚姻都必須在公證處簽訂契約,保障雙方擁有同等的財產權利,差別在於穩定結合關係的婚姻狀況仍然是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