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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指詐保 沒拿到錢還被訴

自由時報/ 2013.05.1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張瑞楨/台中報導〕婦人陳芯伶2年前「剁雞」剁掉自己的左手拇指及食指,但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經檢方追查發現,陳女不但拒絕接合手術,出事前還加保巨額保險,且左手拇指及食指的切口至少5刀,如是不小心剁到應是一刀就縮手,研判陳女是自己剁手,依詐欺未遂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30歲婦人陳芯伶在88、99年,詹姓丈夫還有工作時,就投保2份人壽險,最高理賠金額為110萬、100萬元,100年4月24日又投保國泰人壽意外險1200萬元、富邦人壽意外險500萬元,而在100年5月21日涉嫌在台中市東勢區住處,以菜刀剁掉左手拇指及食指,但怕痛沒有一刀斷指,而是至少5刀才切下2指,2指斷成4截。

傷口怪異又拒手術 露破綻

案發後陳女搭救護車到東勢區農民醫院,該醫院給予止血後,告知該院無法接指,應立即轉院,陳女卻說她不願接指,也不願轉院,後來在醫師強烈要求下,才轉院至童綜合醫院。

童綜合醫院建議立即進行重建手術,陳女問到接回後功能,醫師解釋無法恢復完全,陳女說既然無法完全恢復就不要接,並簽署拒絕手術同意書,當天下午醫師為陳女進行「斷端形成手術(截斷處止血包紮)」,術後應陳女要求轉院回東勢農民醫院。

同年6月1日陳女提出保險理賠,如獲理賠可有551萬元,但保險公司拒絕理賠,陳女不甘心控告2名醫師業務過失,檢察官調查後對2名醫師不起訴,另簽案偵辦陳女詐領保險金,陳女供稱是剁雞不小心剁到手,沒有詐領保險金。

檢察官認為,從傷口來看不像是抓雞剁肉所造成的傷口,且出事前投保鉅額保險,陳女犯意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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