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5/142.公司名稱: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來函辦理國內客戶初期應收15,139千元,102/04/01~102/05/10新增2,582千元,102/04/01~102/05/10收回5,362千元,截至102/05/10餘額12,359千元。國外客戶初期應收50,929千元,102/04/01~102/05/10新增0千元,102/04/01~102/05/10收回533千元,截至102/05/10餘額50,397千元。120天以下623千元,占應收0.99%。逾期未達30天531千元,占應收0.85%。逾期未達31-60天0千元,占應收0.00%。逾期超過60天61,601千元,占應收98.16%。6.因應措施:陸續催收帳款。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