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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華亞科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中央商情網/ 2013.05.14 00:00
日  期:2013年05月14日公司名稱:華亞科(3474)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發言人:高啟全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14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南亞科技(股)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為本公司大股東之法人董事4.私募股數或張數:633,580,000股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額度以不超過24億股普通股為限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以5月14日為定價日,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做為參考價格:(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經依上述基準計算結果所得之參考價格為新台幣10.4元,並以參考價格之8.94%折價計價,訂定每股私募價格為新台幣9.47元。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為掌握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以便於在最短的時間內取得資金,故採用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02/05/1411.參考價格:新台幣10.4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9.47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發行之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新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交付日起3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之8條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再行賣出,自交付日起滿3年後依相關規定,應先取具主管機關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後申請上市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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