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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事後避孕藥購買年齡 美國政府提上訴

中央廣播電台/楊明娟 2013.05.14 00:00
美國政府13日提出上訴,希望拖延法院下令降低購買事後避孕藥的年齡。

美國紐約地方法院法官柯曼(Edward Korman)5月5日底裁定,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局(US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在2011年下令,17歲以下女性需憑處方箋才能購買事後避孕藥,是出於政治動機,而且在科學上也不合理。

柯曼諭令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事後避孕藥由處方藥改為非處方藥物,購藥沒有年齡限制。未來即使沒有醫師處方箋,所有藥局都必須提供事後避孕藥給所有年齡的女性,包括未滿17歲的未成年人在內。

如果美國政府沒有提出上訴,FDA必須在30天內解除購買緊急避孕藥的女性年齡限制。美國司法部在13日提出上訴,要求柯曼暫時擱置法庭命令,等待上訴結果。

美國每年有一半的懷孕是意外的,醫生組織說,讓婦女更容易獲得事後避孕藥,將有助於降低此數字。事後避孕藥含有較高劑量的普通避孕藥劑,在未加防護的性行為後72小時內服用,可以降低89%的懷孕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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