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寶林茶室 地震 清明連假

業者:全球慣用標示 基準不同

中時電子報/陳大任/台北報導 2013.05.14 00:00
行政院消保處檢測市售多款行動電源產品,發現標示電容量與實測充電值明顯不符。業者回應,現行商品標示法沒有規範,業界採取全球市場慣用方式,以標示電池蕊容量為依據,與消保處要求標示的充電容量,意義不相同。

飛利浦表示目前販售行動電源是通過國際CE/FCC認證,與第三方認證公司SGS的八大電池檢測報告,產品有過熱、過載、過充的保護裝置,會自動斷電,無高溫安全疑慮。

消保處質疑「標示額定容量與最大放電容量不符」的問題,飛利浦發表聲明,指目前市場上各大廠牌行動電源標示,大多以電池蕊容量為依據,消保處以輸出到裝置的有效容量為基準,兩者衡量的基準點不盡相同。

SONY表示,行動電源裡的電池蕊電壓為3.6V,而2000mAh指的是電蕊充飽的電容量,當行動電源接上手機或是平板充電時,就要透過裡面的電路升壓為5V,輸出的電容量不會與儲存的容量一樣,約在1000mAh以上。

一名工程師表示,行動電源最該比較的是效能而非電容量,一般電容量轉換率有五、六成就已是不錯的產品。一些廉價的商品也許容量做得很大,但轉率低,買來簡直是浪費錢,又要花體力揹那些重量不低的電池。

通路商表示,行動電源近二年隨著手機輕薄化而大行其道,相關產品近千件,規格、價格相當混亂。例如名牌名廠的進口行動電源組2000mAh售價六九九元,不知名品牌的20000mAh,電容量多十倍,只賣七九九元。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