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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念祖:國軍秉主動積極精神 執行保疆護漁任務

軍聞社/ 2013.05.13 00:00
(軍聞社記者陳建興臺北十三日電)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今天表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執行護漁工作是國軍基本職責,針對日前菲律賓公務船舶以非和平方式造成我國漁民生命、財產損失,國防部深表遺憾及哀悼;國軍依「護漁標準作業程序」與「海上任務綜合支援協定」,主動策護、應援海巡艦艇執行偵防任務,維護國家主權,保障漁民海上作業安全。 楊副部長上午出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國軍護漁工作現況與精進作為」專案報告,並答覆委員詢問國軍護漁具體作為。 楊副部長指出,國軍本「支持國家政策」、「不升高衝突」及「優先維護本國漁民權益」等原則,主動支援海巡署執行偵巡、監控等任務,在接獲海岸巡防署、漁業署申請,即時派遣飛機或船艦,協助執行護漁任務;另外,國軍每日均派有機、艦於臺灣周邊海域執行偵巡任務,兼負護漁支援任務,只要漁民在我國海域作業,遭受外力侵害時,國軍接獲支援要求,將全力維護漁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為有效執行護漁工作,楊副部長也提出國軍將朝「精進偵巡效率」、「強化定期偵巡任務」、「演訓海域保持靈活彈性」及「持續強化護漁作為」等四項作為精進,除調整現行海軍偵巡區域,向南延伸至巴士海峽南部,精進偵巡效率外,同時將演訓區域調整至重點海域,以適時應急轉用兵力,因應突發狀況發生,並與海巡艦艇相互支援,確保漁民海上工作安全。 楊副部長進一步表示,國軍配合每月(或每季)東、南沙定期偵巡、運補或遠航訓練任務時,將適時調整航線,兼負護漁應援任務;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平時與海巡署勤指中心保持密切聯繫,並在航機、艦執行任務期間,主動與海巡艦艇構聯,以利狀況發生時得以迅速應處,全力與海巡署共同執行護漁工作。 楊副部長強調,維護國家主權,保障漁民海上作業安全是海軍的天職,更是官兵長年戮力以赴的工作,未來仍將秉持「主動」、「積極」精神,以「國際海洋法公約」、「海巡法」與「漁業法」等法令為依歸,執行海上偵巡、監控等任務,並與海巡署通力合作,以確保國家主權及漁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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