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破獲連續行竊高檔精品店商品案

大成報/
13 年前
【大成報記者林純弘/台北報導】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轄內自101年11月起發生多起高檔精品店商品連續遭竊,分局長李永癸特別重視,立即指示由偵查隊及轄區派出所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本案經調閱相關監錄系統畫面,鎖定特定對象後,乃進行埋伏,於102年5月9日12時許在陳嫌(女、49年次)犯案後,當場逮捕。並在身上起獲剛至超市偷竊得手之香菇、紅棗、栗子及杏仁等物品,並至其住處起獲遭竊名牌皮夾1只。

偵查期間專案小組調閱精品店及百貨公司周遭監錄系統畫面後,鎖定特定對象後,發放嫌犯照片予周邊商家及百貨公司請其協助注意,於102年5月9日經百貨公司樓管人員發現陳嫌於超市內形跡可疑,即報警處理,警方於百貨公司門口攔下陳嫌,並當場於背包內起獲價值新臺幣807元未結帳之香菇等物品,並承認自101年11月起至102年4月25日至百貨公司內高檔精品店行竊,計行竊名牌皮夾5只、肩背包及手機套各1只、披肩及圍巾各1條,價值新臺幣19萬5500元,並將贓物直接賣給東區頂商圈之攤販,皮夾及包包約賣新臺幣4000元,披肩及圍巾1000元,其變賣所得均以花費殆盡。

陳嫌稱其看見該品牌之精品,就有想要帶回家之慾望,故多次至該高檔精品店趁四下無人,竊取商品後即帶至頂好商圈變賣,均未放在家裡,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將陳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檢署偵辦外,警方並將持續擴大偵辦。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分局長李永癸特別呼籲商家除裝設監錄設備外,另提醒商家店員應隨時提高警覺,避免歹徒趁其忙碌時竊取物品後逃逸,另高檔精品應加鍊或加裝防盜磁條標籤,避免給予歹徒竊取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