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合作經營協定書」,雙方同意合資公司「豐東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即「太平洋百
貨雙和店」,延長合作經營期限至民國102年5月23日止。(2)原合約簽訂迄今將屆滿,今雙方協定就原契約之部分內容予以修訂。5.變更之內容:(1)依「接續合作經營協定書」,即「太平洋百貨雙和店」由「直營店」轉為「加盟
店」。(2)增訂商標授權合約期限至104年5月23日。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太平洋百貨雙和店」由「直營店」轉為「加盟店」之策略聯盟,考量經營成本效益,維繫「太平洋百貨」整體市場競爭能力,而商標授權金實質回饋又勝於昔。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