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5/102.公司名稱:新利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02/05/09公告之102年4月營收金額誤植6.因應措施:更正102年4月營收申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