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事實發生日:102/05/102.公司名稱:天鵬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公告民國101年度自結累計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6,664,830仟元與會計師查核數新台幣6,221,731仟元,差異新台幣443,099仟元,差異達6.64%。主係因民國101年下半年主要出貨之兒童平板電腦,因屬新產品,故根據期後之退貨狀況,依保守原則,重新評估銷貨退回估計數,其中因實際終端退貨,約退貨數量為55,000台,金額為230,593仟元,經檢測多數為完好品,擬重新包裝後以新品出售;另因客戶代理權糾紛無法銷售該商品, 預計辦理退貨數量為45,000台,金額為214,845仟元,擬依據後續新訂單出貨至其他客戶。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