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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泓瀚補充決議召開股東常會案

中央商情網/ 2013.05.09 00:00
日  期:2013年05月09日公司名稱:泓瀚科技(4741)主  旨:補充本公司決議召開一○二年股東常會案(增列議案)發言人:陳昭菁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中華路四段四O二之一號 (本公司交誼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2.一○一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制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4.制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6.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7.其他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案。2.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本公司章程案。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案。4.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5.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6.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櫃案。7.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撥公開承銷暨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案。8.本公司擬以低於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9.選舉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案。10.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四)其他議案暨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三席,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股東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三)受理提案(提名)期間:本公司將於一○二年四月十日至一○二年四月十九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議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泓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地址:30094新竹市中華路四段四O二之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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