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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公司債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09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9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O二年度第一次有擔保公司債。3.發行總額:新台幣20億元整,得分次發行。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5年。7.發行利率:依公司債市場利率,採有利方式決定,並授權董事長議定。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新台幣20億4千萬元整。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償還銀行借款。10.承銷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3.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5.簽證機構:無,採無實體發行。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17.賣回條件:無。18.買回條件:無。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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