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由聯邦委員會主席馬特維年科起草。
文件提高了違反使用和國家保護歷史與俄羅斯人民文化古跡要求的罰款額。對公民的罰款額為1.5萬至20萬盧布(目前的罰款額為1000至1500盧布),對官員的罰款額為2萬至40萬盧布(目前為2000至3000盧布),對法人的罰款額為20萬至500萬盧布(目前為2萬至3萬盧布)。
對違反特別珍貴的歷史和俄羅斯人民文化古跡保護規定的行為的罰款額如下:對公民的罰款額為2萬至30萬盧布(目前為2000至2500盧布),對官員的罰款額為5萬至50萬盧布(目前為4000-5000盧布),對法人的罰款額為100萬至2000萬盧布(目前為4萬至5萬盧布)。
官員瀆職導致古跡被毀將受到10萬至60萬的罰款。對法人損毀或者損壞歷史文化古跡的罰款額為50萬至2000萬盧布,如果涉及到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的古跡,那麼罰款額將是100萬至6000萬盧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