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牧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擇一或搭配之方式分次或同時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私募普通股、私募或公開發行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等方式籌措資金之補充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08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8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應募人以規則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15,375,200股為限(含私募可轉換公司債依期初轉換價格折算後之股數)5.得私募額度:私募股數(含私募可轉換公司債依期初轉換價格折算後之股數)以總發行股數不超過已發行股本之二十(即不超過15,375,200股)為限,私募總金額將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且不得低於股票面額。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於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訂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參考當時市場及公司狀況為依據訂定之。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且三年內不得洽辦上櫃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素,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將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經營實際需求一次辦理,發行用途為轉投資100%子公司、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等,其預計達成之效益均為強化產業地位、提升長期競爭力、改善財務結構、節省利息支出等效益,對股東權益亦有正面助益。1.轉投資100%持股之子公司: 透過增資子公司─牧東BVI再轉投資孫公司─牧東蘇州及牧東南通,可充實各 轉投資公司之營運資金及資本支出,本公司將可提供足夠之觸控面板產能及 產品線,提升牧東集團之產業地位、長期競爭力及整體營收及獲利水準。2.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以近期本公司短期借款利率約1.68~1.72%計算,每億元將可節省利息費用 1.68~1.72佰萬元/年,並可提升公司財務調度及償債能力。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等,故擬辦理私募。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未定11.參考價格:未定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及可轉換公司債(含私募可轉換公司債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交付日起 3 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 (含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 3 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取得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式,並申請上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 意,授權董事會於前述授權範圍內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 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於前述 授權範圍內全權處理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