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個案協處仍持續運作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2013年5月8日電)海基會今天表示,兩岸投保協議生效後,海基會多年來的個案協處機制仍將持續運作,與協議建置的行政協處機制雙軌併行。

海峽交流基金會指出,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已於今年2月1日正式生效,雙方的聯繫窗口分別為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及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協調局,協議生效後已建立工作會議的運作模式,並針對已受理的案件進行協調處理。

另外,有關徵收補償爭端,海基會目前已就受理申請的調解機構進行審查作業,待審查確定並與陸方交換機構名單,解決一些程序上的問題後,即可開始運作。

海基會表示,協議的生效不影響海基會的協處功能,海基會多年來的個案協處機制仍將持續運作,與協議建置的行政協處機制雙軌併行。

海基會說,過去台商遇有經貿糾紛,除透過海基會向大陸方面反映外,也可能尋求體制外的管道,洽請國內政黨人士、民意代表或相關民間團體提供協助。任何有助於台商解決糾紛的途徑,當事人審慎評估後,均可同步進行。

不過,海基會表示,台商透過上述體制外的管道請求協處時,這些管道也經常將案件轉請海基會來處理。

海基會也提醒,雖然兩岸簽署的投保協議涵蓋P2G(投資人對政府)、P2P(投資人對投資人)的各項糾紛解決途徑,但台商赴大陸投資雖有龐大的商機,相對也一定的風險。熟悉法律、瞭解環境,慎選夥伴、簽署合同及知法守法、正派經營,才能有效避免糾紛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