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三八二號行政命令》係由小布希在二○○五年六月廿八日援引聯邦《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頒布,旨在阻絕大規模殺傷武器與諸如彈道飛彈等投射載具的擴散,針對目標則為北韓與伊朗等「不肖國家」。
美國財政部與國務院、司法部諮商後,若認定外籍公民、外國機構或企業為擴散者及其支援者,均得予以制裁,手段包括凍結其在美境的資產,並防阻其使用美國金融或商業系統從事交易。財政部外國資產控管處(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也定期登錄制裁清單。
《第一三三八二號行政命令》制裁對象的認定堪稱寬鬆,任何提供或試圖提供資財、原物料、技術或「其他支援物資」者都可能上榜。美方並將禁止輸往北韓及伊朗,而有協助大規模殺傷武器擴散之嫌的貨品清單照會盟邦,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