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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店代重要子公司佳醫健康事業(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資Asia Best Healthcare Co., Ltd.案

中央商情網/ 2013.05.07 00:00
日  期:2013年05月07日公司名稱:佳醫(4104)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佳醫健康事業(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資Asia Best Healthcare Co., Ltd.案發言人:王明廷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Asia Best Healthcare Co., Ltd.(以下簡稱ABH公司)普通股股票2.事實發生日:102/5/7~102/5/7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普通股127,600股;平均每單位交易價格:美金150.10元/股;交易總金額:美金19,153,134元(以102年05月06日美金匯率29.55計算約新台幣565,975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龍巖股份有限公司及FullPower Trading Limited。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雙方完成股份移轉登記後付款。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次股權買賣尚需ABH公司董事同意此股權轉讓。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合議。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會計師出具之取得有價證券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及專家出具之ABH公司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決策單位:佳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佳醫健康事業(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數量:338,800股;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金額:美金47,142,963元;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金額持股比例:49.4%;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占總資產之比例:133.41%;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33.51%;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44,866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股權投資。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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