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觀光傳播處長鄞鳳蘭表示,牡丹灣Villa當年是以民宿遞件申請,總面積為三千六百五十八平方公尺,並未達到需要環評的一公頃。
不過,牡丹灣Villa向縣府申請的房間數僅有四間,卻擅自擴充至廿二間,被檢舉占用國有地,直到前年自行拆除十間。
鄞鳳蘭指出,縣府分別於九十六年二月、一百年九月發現牡丹灣Villa有違規擴大營業的事實,當時依據違反「觀光發展條例」分別裁罰最高上限五萬元。
鄞鳳蘭表示,今年一月份,縣府又發現牡丹灣Villa的違規事實,但因為違規營業的房間數只有八間,所以裁罰四萬元,罰單這幾天已經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