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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府:待適法性周延再處理

自由時報/ 2013.05.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侯承旭、劉力仁/綜合報導〕昨天出席環保署會議的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表示,會議並未邀旅館飯店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列席,卻要求屏東縣政府令墾丁悠活全區停止營業,會議結論根本不夠周延。縣府會對結論「好好研究」,並請示觀光局,待一切適法性周延後再決定作法。

副縣長:別把問題全丟地方

鍾佳濱表示,悠活案過去幾天鬧得沸沸揚揚,還有中央官員暗指屏東縣政府違法,誓言要把建物都拆掉,如今證明建物都合法,只是用途有爭議,基於政府一體,中央與地方應合力解決問題,而不是把問題都丟給地方,要屏縣府對業者開刀。

鍾佳濱指出,如果適法性不周延,日後悠活要打行政訴訟或聲請國賠,對象都是縣政府,地方政府在整個過程完全是有責無權,因此希望能更周延。

鍾佳濱強調,墾丁悠活與台東美麗灣不能相提並論,悠活是蓋在舊部落的開發案,並非生態敏感地區,只需程序補正即可,政府執法應符合比例原則。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表示,環保署與內政部自覺此案為燙手山芋,透過將悠活認定為一般旅館,再依發展觀光條例認定其主管機關為屏東縣政府,達到推卸責任並嫁禍屏東縣政府的目的。

環團:墾管處要負最大責任

林子淩表示,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的北投纜車案中,環保署聘請律師明確主張,台北市政府與內政部為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而且法院也採納此見解,作為判決儷山林敗訴理由。但在悠活麗緻案,主管機關卻只是屏東縣政府。同一法律原則,說法應有一致性,其實內政部墾管處要負最大責任,環保署不能為了卸責,把環評推給屏東縣政府審查,心中只有藍綠、沒有是非。

環保署長沈世宏則表示,建照及使用執照核發、旅館登記都是屏東縣政府的職權,此案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屏東縣政府,並無疑義;悠活只是一般旅館,觀光局是觀光旅館主管機關,因此與觀光局無關。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則表示,旅館的發照、稽查、違規等權責在地方政府,觀光局不會介入個案,但會提供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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