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SA台灣軟體聯盟的軟體盜版案件歷史資料,企業使用盜版軟體行為,結果有高達1/3遭起訴的被告是企業員工,依著作權法可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BSA台灣軟體聯盟共同主席宋紅媞表示,許多企業因未編列足夠預算採購合法軟體,要求員工「自行解決」業務所需的軟體需求,導致實際非法重製軟體的員工身陷法律風險之中。對此,BSA建議企業員工,可透過BSA所提供的網站工具,挺身自保、捍衛自身權益。
BSA台灣軟體聯盟所提供的上班族自保網路工具(http://www.bsa2013.tw/)提供3大自保工具為,一、員工可向老闆寄出加密通知,告知使用盜版軟體之嚴重性;二、提出自保勸說說帖,協助老闆一同改善企業內部的盜版使用狀況;最後,若勸說無效,為了避免內部員工遭受牽連,可採第三步,檢舉,對於參與行動的員工資料,BSA則會予以保密。
宋紅媞指出,國內員工通常為了顧及聘僱關係,即便發現雇主要求使用盜版軟體,也多半以維持職場氣氛平和、保住工作飯碗為先,不願主動要求雇主使用正版軟體,卻也因此在企業遭查緝後,因配合犯罪而被列為被告、遭起訴。
BSA了解國人職場文化,因此推出加密自保活動,由BSA代替員工向雇主說明使用盜版會對企業與員工帶來的法律風險,同時達到勸說雇主守法與滿足員工希望保密期待的雙重效果。
另外,2013年度的BSA盜版軟體查緝行動,BSA將與保智大隊緊密合作,針對遭檢舉使用盜版軟體的公司進行查緝,在5月12日前完成檢舉手續的檢舉人,提供最高可達新台幣300萬元的檢舉獎金。10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