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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東森子公司東森(香港)增資廣州森視案

中央商情網/ 2013.05.06 00:00
日  期:2013年05月06日公司名稱:東森(2614)主  旨:代本公司之子公司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增資廣州森視購物有限公司乙案發言人:鄭應娜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廣州森視購物有限公司美金110萬元之出資額2.事實發生日:102/5/6~102/5/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美金110萬元出資額每單位價格:標的公司為有限公司,故不適用每單位交易價格交易總金額:美金110萬元,折合新台幣為32,417,000元(匯率29.47)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廣州森視購物有限公司為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直間接100%持股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應廣州森視購物有限公司辦理清算註銷前所需之資金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本案係現金增資案,取得廣州森視購物有限公司新出資額,故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本案係現金增資取得新出資額,故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經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於2013年5月6日所召開之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於2013年5月6日所召開之董事會決議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交易數量:美金110萬元出資額交易總金額:美金110萬元,折合新台幣為32,417,000元(匯率29.47)持有比例:直間接持有100%,無權利受限情形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有價證券投資佔總資產之比例:26.79%有價證券投資佔股東權益之比例:-35.54%營運資金為港幣-24,023,373元,折合新台幣為-91,149,482元(匯率3.7942)(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因應森視公司辦理清算註銷前所需之資金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2年5月6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2年5月6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1.總交易金額單位為新台幣2.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或每股交易金額:

因交易為有限公司性質,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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