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台灣銀行團要賠香港雷曼1億元

台灣好新聞/ 2013.05.06 00:00

台灣銀行團與香港雷曼兄弟纏訟多時的訴訟官司最終敗訴,在金管會協調下,各家銀行已取得共識,同意共同分攤訴訟費用,近日將賠償香港雷曼約1億元的延滯利息及訴訟費用。

金管會說明,台灣投資雷曼連動債的人數眾多,金額約400億元,因雷曼破產事件承受大幅虧損,而銀行依受託人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本應使用一切訴訟或非訴訟上方法,盡力保護投資人權益。

至於銀行團與雷曼兄弟間的訴訟敗訴,金管會表示,該會已於日前邀集銀行團協商,各家銀行已取得共識,同意共同分攤訴訟費用,為投資人爭取權益。

金管會指出,有關雷曼連動債的法律爭議主要有「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及「外國破產宣告對我國財產得否主張效力」,均須透過訴訟程序解決。台灣公司法最新修正條文,已引進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對該案有參考價值。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