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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將進軍大陸電子商務市場

中時電子報/蒼弘慈、鐘惠玲/台北報導 2013.05.04 00:00
經濟部國貿局長張俊福昨日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已進入最後的階段,大陸對我國開放65項超世界貿易組織(WTO)待遇;我國對大陸開放55項,其中有3分之2等於或低於WTO承諾,目前只剩下一些文字問題要釐清,最快本月底前就可簽署。

即將在本月底簽署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最大亮點是電子商務,大陸將允許台商在福建合資設立據點,可持股上限五五%,但服務範圍不限於福建,可在全中國大陸,昨天國內網路家庭表示,對相關政策開放,樂觀其成;如果政策定案,將會積極準備申請相關執照,進軍中國電子商務市場。

另有電子商務業者指出,若台灣的電子商務平台真能到中國發展,對台灣的中小企業到中國開拓市場也算有利,兩者可共同標榜台灣平台加上台灣產品,做大網路貿易市場。

張俊福指出,在大陸五一長假結束後,會把剩餘的文字釐清,希望最近會有一個結果,呈報給陸委會,再由陸委會呈報到行政院,待行政院通過後交由海基會安排時間,最快這個月可以簽署,但簽署較快比較能夠掌控,實際生效則要等立法院通過。

張俊福表示,針對相關細節,由於雙方還沒正式簽署,因此要等到簽署後才能對外公布,但張俊福強調,外界指稱服務貿易可能對產業、就業造成影響,這些批評不盡公平,國貿局有考慮雙邊產業的影響,也有做影響評估,只不過服務業與貨品談判不同,很難有明確規範及計算標準,因此評估是質化而非量化。

張俊福進一步分析,服務貿易協議簽訂後,將會對製造業及農業產生正面影響,因為許多服務業,例如配銷服務業,可以提供製造業等產業產品銷售管道,對產品外銷有很大的幫助,因此服務貿易協議的影響不一定是負面。

此外,由於之前兩岸貨品貿易協定早收清單要求業者得附上原產地證明,才能利用優惠關稅,張俊福指出,由於全世界貿易協定FTA都有設定「服務提供者證明」,因此,這次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也將要求業者向主管機關申請服務提供者證明,以避免第三國搭上關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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