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到底該不該/論壇成「神燈」 你情我願有何不可?

NOWnews/ 2013.05.03 00:00
記者楊晴雯/專題報導

認養或購買寵物,除了透過實體通路或向相關單位洽詢外,現在還有一種方式在網路上相當盛行,即「以物易物」。這裡所說的「物」,可以是有生命的動物或物品,甚至能用「快樂」一詞取代。民間有不少活動,人類為了滿足自身娛樂拿動物當作遊戲的「工具」,像是「挫魚」、原住民部落間的抓雞、豬比賽等,皆遭到動保人士嚴厲譴責。

寵物論壇就像是寵物界的「神燈」,飼主們有任何疑惑,幾乎都可以在此園地得到解答,有部分甚至還開設寵物交換區,進入該服務後,別以為只有寵物與寵物之間的條件交換,有人還拿出上萬元3C品尋找想要的動物來交換。

NOWnews今日新聞於上個月專訪一位名叫苡薇的女性網友,她因為在知名寵物論壇上PO文表示,希望用自己飼養的黑色柴犬「Evi」,交換到小型犬或是貓咪,交換清單上還包括3C產品,像是,iPad 32G、iPad mini、iPhone5等,並強調產品必須要8、9成新,這樣的交換內容引起網友公憤,有人留言說,「妳絕對不適合養狗,不管什麼狗,妳都不適合,千萬個拜託拜託,不論是什麼犬種,都是一條生命,還是換3C產品吧!」但也有網友替該名女主角說話,「以物易物有錯嗎?送人可以換東西不行?」

其實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還有人以攝影機、衛星導航、筆電等來交換自己喜歡的動物。

朱增宏說,很多時候寵物其實是被當作商品來看待,當你不想養牠了,就送給別人,這樣的舉動顯示飼主無責任感。

即使寵物交換沒有金錢交易,不過對動物來說仍有某種程度上的傷害。他補充說,動物在適應新環境時,會出現緊張的情緒,而導致免疫力下降,疾病因此容易找上身,於是新主人就必須花錢帶牠去看病,不斷付出時間、金錢,若時間久了認為麻煩,又起了送養的念頭,一直惡性循環下去。

動保處長嚴一峰說,寵物交易若以營利為目的,動保法規範業者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觸法罰款最高可達25萬元,如果涉及賭博交換,違法者還會被公布姓名以及其頭像。

此外,人們休閒活動中,也常拿動物做為「娛樂」的對象。挫魚活動於民國八十年初開始興盛,以無餌釣鉤,往池水中的魚身上猛戳,手段殘忍,引起各界關注;以動物為主角的遊戲,還不只這個,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公佈從95年到101年紀錄的活動調查影片,包括:「抓雞、抓豬比賽」中,參賽者聽到比賽開始,一湧而上,過程中雞隻雙腳被活生生扯斷、將豬隻打到口鼻出血等,畫面血腥。

無論是動物交換,還是被做為「娛樂」性質之用,不禁讓人想問,動物權益何在?人類的快樂建築在動物的痛苦上,可見動保之路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動保人士的努力或許能引起大眾的關心,但就長期考量下恐怕效果有限,還是需要法令的約束以及學校生命教育觀念宣導的努力等,未來會有什麼樣的成績表現,就讓我們拭目以待。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