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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中央商情網/ 2013.05.02 00:00
日  期:2013年05月02日公司名稱:正文(4906)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言人:楊正任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2/05/02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即無現金對價之無償配發予員工。3.預計發行總額(股): 6,0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既得條件:A.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等情事,且期滿日前一年度本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個人考績表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績效,可既得股份比例:30%。B.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等情事,且期滿日前一年度本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個人考績表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績效,可既得股份比例:30%。C.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等情事,且期滿日前一年度本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個人考績表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績效,可既得股份比例:40%。(2)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未符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所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另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悉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相關規定辦理。5.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員工為限。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職務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102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6,000,000股,每股以新臺幣0元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臺幣232,200仟元(以102年4月30日收盤價新臺幣38.70元擬制估算)。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分別為:新台幣25,800千元(102年;以4個月估算)、新台幣77,400千元(103年)、新台幣77,400千元(104年)及新台幣51,600千元(105年;以8個月估算)。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以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數309,303,363股暫估102年~105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臺幣0.08元、0.25元、0.25元及0.16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未達既得條件前,因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獲配之股息及股票股利一併交付信託。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將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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