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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兩岸協議經審慎評估

中央商情網/ 2013.05.02 00:00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2013年5月2日電)陸委會今天指出,簽署兩岸協議均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最高指導原則,經審慎評估後,推動相關協商,並無在大陸高層發表公開談話後即簽訂的問題。

民主進步黨多名立委中午召開記者會,對將與中國大陸簽訂服務貿易協議提出批評。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立委的批評回應說,兩岸各項協議均經雙方同意後才推動,並無台灣自我矮化問題。

此外,各項議題的協商時間因議題複雜度而有不同,陸委會指出,大陸與新加坡洽簽自由貿易協定耗時2至4年,因為這是完整的自由貿易協定。

但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自雙方於民國98年11月共同研究到99年6月29日簽署協議,花費近8個月,待後續兩岸投保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貨品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等都簽署後,才算完成整個ECFA的協商,與大陸和新加坡或紐西蘭的談判情況,無法簡單類比。

陸委會表示,服務貿易協議對國內就業的影響,經濟部及經建會已進行總體質化評估,認為服務貿易主要是相互開放市場,可促進陸資來台投資,創造國內就業機會,整體而言,不致影響國內就業市場;各服務業主管機關也與業者進行溝通,並經評估後,才決定是否開放。

至於就業影響的整體量化評估,因服務貿易統計困難及分類不易完全對照的問題,較難以精準呈現。

陸委會指出,有關兩岸服務貿易的相關影響,相關機關已在今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以秘密報告方式向立法委員報告並如實答覆詢問,充分尊重立法院職權。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後,雙方將相互開放市場,有助業者兩岸布局,拓展商機,預期可促進兩岸資源雙向流動,而非單向流動。

陸委會說,立法委員所提各項意見,行政部門均予尊重,將持續加強與各界溝通、說明,及完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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