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捷運原本今年6月要通車,機電承包商日本丸紅去年要求展延工期,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只同意延到今年10月。
因丸紅與下包商合約爭議,造成工程進度嚴重落後,交通部先前也證實今年10月無法通車;不過,機場捷運要延多久,交通部一直未對外公布。
葉匡時今天與媒體座談時說,丸紅因本身的問題造成工期延誤,高鐵局可依合約罰款,同時未來也可針對因延期造成的損失,向丸紅提出損害賠償。
高鐵局說,根據合約,如果是工期延誤的罰款,是每天按工程費萬分之5計算,丸紅承包的機電工程約新台幣250億元,相當於每天罰1200多萬元,但罰金最高上限約25億元。
高鐵局表示,如果是因承包商過失的損害賠償,則必須要有具體事證,求償最高金額就是工程款經費。但若是因承包商侵權、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求償就無上限。
丸紅公司主要是與號誌下包商有合約糾紛,讓許多工程進度落後且介面難以整合。
高鐵局說,丸紅與號誌下包商的爭議在3月底終於告一段落,現在最重要的就是督促丸紅加緊趕工。
機場捷運路線起自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往東經第一航廈,沿線經過桃園縣、新北市進入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往南經高鐵桃園車站至中壢市,全長約51.03公里。
根據高鐵局的紀錄,機場捷運自2006年2月開工,2011年8月土建主體結構完工,機電系統多數也陸續趕上進度,唯有號誌系統嚴重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