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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智擎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中央商情網/ 2013.05.02 00:00
日  期:2013年05月02日公司名稱:智擎(4162)主  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言人:吳兆升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8,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80,000仟元整。6.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在符合前述法令之規範內,另召開董事會於定價基準日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1,200仟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8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之75%,計6,000仟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認購65.0484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研發新藥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計畫項目、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陳請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增資認股基準日,並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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