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1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
三、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
四、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調整情形案。 貳、承認事項
一、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參、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三、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董事兼任,擬解除競業禁止限制案。 肆、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1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為102年4月15日至102年4月25日,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工二路1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