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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禁領雙薪 教部擬再提案

中央社/ 2013.05.0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日電)國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任私校「領雙薪」,備受社會批評,教育部提出修法規劃,遭行政院刪除,考慮再提案。

一些國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任私校教書,同時領取月退俸和私校薪水,形同「雙薪」。教育部日前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規定轉任私校者最多只能領4成的月退俸。

教育部主任秘書王作臺表示,社會有一部分人士認為,月退俸一毛都不能給;但考量教職員有繳退撫金,停領月退俸不合理,因此只給4成,也就是教職員退休前自己繳的部分,其餘屬於政府「恩給」的部分則暫停給予。

然而,教育部的修法提案,送到行政院時卻被刪除。王作臺解釋,行政院認為需把公務員、軍職人員一併考量,考試院和國防部沒有提出對應改革草案。

王作臺表示,教育部會再研議是否要再提案,但會讓軍公教一致考量。他坦言,社會各界對「教授領雙薪」的議題看法相當分歧,有人認為教授退休後還有「市場價值」,不該被視為罪惡。

另外,王作臺提及,也有意見指出,許多教師退休後到企業任職、到國外經商,政府沒有限制,反而是留在國內繼續「貢獻教育」的人遭懲罰,並不公平。

王作臺表示,退休教授轉任私校所擔任的角色,往往不是年輕教授可以勝任,因此並沒有佔兩個缺;另一方面,空出國立大學教職,反而有利於引進年輕學者。這些都必須納入後續修法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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