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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假藉檢查瓦斯名義銷售器材 公平會罰天燃公司30萬

NOWnews/ 2013.05.01 00:0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又見業者假藉瓦斯防災宣導或安全檢查名義,行銷售器材之實的行銷手法,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日委員會議通過,天燃公司的這種行銷方式,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有消費者檢舉1家瓦斯遮斷閥(俗稱瓦斯安全器材)製造商涉有不當銷售行為,但經公平會調查發現,天燃公司為該製造商客戶,其印製且對外發送的申購書除顯示本身公司名稱外,也記載該製造商公司名稱,在銷售過程中,也是佩戴印有該製造商及天燃公司名稱的識別證,且對消費者來電洽詢時,也以該製造商自居,使消費者誤認。

公平會指出,天燃公司以販售瓦斯遮斷閥為業,並沒有向民眾進行瓦斯防災宣導或安全檢查的職權,但卻印製載有「台灣省瓦斯災害防治宣導」字樣的瓦斯遮斷閥申購書,並藉瓦斯防災宣導或安全檢查名義,誤導消費者,自99年至101年8月已銷售約4,000組瓦斯遮斷閥,因而認為其整體行銷方式實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除要求天燃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併處30萬元罰鍰。

公平會也提醒消費者,面對業者登門銷售瓦斯安全器材時,務必要問明來者所代表的真實事業及其目的,並衡量所推銷的商品是否符合實際需要,以免權益受損,萬一不慎誤判,事後想退貨,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格;若瓦斯安全器材業者當場有不當詐騙或強制安裝行為,民眾也可直接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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