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也認為,根據現行規定,年終慰問金發放對象僅限「照顧弱勢」及「關懷忠良」,前者為按月支領退休金在二萬元以下的各級政府退休人員;後者是因作戰、演訓殘、亡的軍警消、公教及其遺眷,若這批退役情報員可證明是忠良人士,政府當然責無旁貸,必須將其列入年終慰問金的發放對象。
國防部統計 約61人恢復發放
林郁方說,根據國防部統計,有六十一位當年在中國、香港地區執行任務不幸失事,遭逮捕的敵後情報人員,他們堅持不背叛國家,年老返回台灣後,雖然政府有發給退休金,但由於階級不高,金額有限,今年度年終慰問金還被取消,生活並不好過。
林郁方表示,依「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原則,政府應將這批退役情報員及其眷屬,列為每年固定發放「年終慰問金」的對象,預計每年新增預算不到三百萬元,基於關懷忠良的原則,政府必須給予這批人應有的撫卹。